日前,宁波市政府采纳市委会副主委陈早挺在今年市“两会”中提出的“建立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明确部门职责、核对程序、核对方法”等建议,出台《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制度、节日慰问制度等一系列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民生的政策举措,在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这些政策的实施多以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状况核定为基础,随着保障范围扩大,居民经济状况核实困难、利民惠民政策难以有效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的问题十分突出,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针对这一问题,我会副主委陈早挺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认为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居民收入情况复杂与当前核对手段单一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二是工作人员的实际配备难以满足申请保障范围和数量不断扩大的现实需求。并立足宁波实际撰写了提案《关于加快建立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建议》,从建立科学工作机制、设立专门核对工作机构、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成立跨部门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四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该提案的提出得到了市政协高度重视,经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被列为市政协8个重点提案之一,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亲自领办,相关部门也认真研究和采纳了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7月30日,市政府下发《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从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范围、家庭收入的计入范围以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方式等方面作出规定,将有效促进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制度的公平、公正实施。